共同海損必須要了解的知識點
什么是共同海損,以往,“共同海損”都是幾年才出現一次,所以外貿人不了解也無所謂,畢竟是小概率事件,但是現在隨著現在外貿危險品越來越多,增加了事故的可能性,對于共同海損這個知識,我們就必須要多加了解,下面就隨著聚海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關于共同海損的知識點。
但今年的航運游出了“黑天鵝”。先有卡在蘇伊士運河的長榮“長賜輪”(Ever Given)宣布共同海損,而蘇伊士運河管理局獅子大開口提出了10億美金賠償;后有上周服務于東南亞印巴線的INTERASIA CATALYST輪起火,燒了11個集裝箱,很可能也要宣布共同海損。
那么共同海損是什么?
通俗地講,共同海損就是——船出事了,你的貨雖然沒事,但你也要一起分擔別人的損失。
貨主:憑什么???船公司應該自己承擔。
船公司:自古以來,我們就是不承擔的。
共同海損(Genaral Average,G.A.)是古老而特殊的法律制度之一,源于海事習慣法規(guī)則,早期常見于船舶航行遭遇自然危險時船長采取部分拋貨、砍斷桅桿等措施后由船貨各方共同承擔由此造成損失等情形,其基本原則是由受益方按照各自受益財產的價值比例分攤一方(或多方)遭受的共同海損損失。
這里我們就不詳細展開講共同海損成立的條件和一些法律細節(jié)問題了。*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193條。
反正如果船公司宣布了共同海損,貨在人家船上,我們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這里主要說一說,當船公司宣布共同海損之后,對外貿人會有哪些重要影響,以及應該怎么辦。
注意:這里我們主要解析一下事故發(fā)生后,貨物沒有滅失,但需要一起承擔共同海損的情況。畢竟船出事已經是小概率事件,一艘集裝箱船那么大,正巧你的貨物被燒了/掉海里更是小概率事件中的小概率事件,如果確實這么倒霉,船公司會向貨主索取報關時的箱單和發(fā)票,核查貨物的貨值,按照比例補償部分損失;有保險的,保險公司也會給予賠償。
而貨物沒有滅失的貨主們,面臨的主要問題有以下這些:
01
首先最直接的影響是,貨主的貨物大概率是要延誤的了。
畢竟船公司也不是隨隨便便就會宣布共同海損的,一般都是出現了重大事故,那么在如此情況下,也就基本不可能指望貨物按照船期到港了。
而根據提單最常適用的《海牙維斯比規(guī)則》,承運人僅對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承擔賠償責任,但不必對延遲交付作出賠償。
所以通知買家貨物延誤,以及保持查詢船舶實時狀態(tài),是貨主們要做的第一件事。
TIPS:
02
對貨物沒有滅失的貨主們的最大影響是,則是船公司宣布共同海損之后,貨主們不提供擔保就提不了貨。
解釋一下,當船公司宣布共同海損之后,會委托一間靠譜的專業(yè)理算公司進行理算,比如本次長賜輪事故以及2018年馬士基浩南輪失火事故,都是請的英國海損理算公司Richards Hogg Lindley(RHL)。
船舶和貨主們需要分攤的共同海損分攤金額由海損理算師根據船舶和貨物的目的地價值計算得出,而船東對其控制下的貨物享有留置權。
但是由于理算需要復雜的流程以及漫長的時間,船東總不能一直扣著貨主的貨不放,此時就需要貨主們提供共同海損擔保給海損理算公司,相當于貨主作出承諾,會一起承擔共同海損。
目前長賜輪的船東已經通知貨主:
請參考船東及Richards Hogg Lindley所發(fā)出之General Average Declaration、Standard Instruction 及 Average Guarantee。根據我司提單條款第27條,除非貨方將必要的共同海損擔保(包含我方可能要求的額外擔保)及相關文件提交給共同海損理算人并由其同意放貨,否則貨物將不得交付給受貨人。
為使貴方順利領貨及避免貨物延遲交付,敬請盡速聯系共同海損理算人并依下述指示提供必要擔保及文件。”
此時,買了保險的貨主們就要去聯系自己的保險公司,由貨物保險人簽署“共同海損擔保函”(Average Guarantee);而沒有買保險的貨主,則需要提供現金擔保(此時沒有買保險的貨主就進了坑了,這筆擔保也不知道猴年馬月可以拿回來)。
03
共同海損的理算過程相當漫長。比如這次長賜輪事故,保險界的專業(yè)人士已經分析,說后續(xù)一定是漫長的推鍋打官司過程。
所以此時就再次顯現了出貨買保險的重要性。
TIPS:
各種貿易術語下買賣雙方責任劃分表
這張表格可以發(fā)給買家,它清晰地說明了,在哪些貿易術語下,該由賣方還是買方買保險。做FOB的出口商也可以提醒一下買家買保險,切莫貪小便宜吃大虧。
馬士基浩南輪案例
我們用2018年3月6日,馬士基浩南輪(Maersk Honam)起火事件作為案例來說明。
浩南輪事故是近幾十年來最嚴重的航運事故,甚至有五名船員在火災中喪生。
這艘船載有7860個集裝箱,在2018年的春節(jié)期間由青島開出,掛靠寧波、上海、廈門、深圳等多個國內港口,在從新加坡駛往蘇伊士運河途中集裝箱突發(fā)大火,一大波貨主貨物全損,許多中國外貿人沒有過好那個年。
• 在火災發(fā)生4天后,火勢被控制住;
• 但直到2018年4月18日(失火一個多月后),大火才被基本撲滅,這期間浩南輪一邊燒著,一邊被拖往錨地;
• 在火災發(fā)生49天后的4月24日,它抵達了迪拜杰貝阿里港(Jebel Ali)外的錨地,但是還不能靠港,在錨地期間,船舶上受影響區(qū)域的余留熱點需要被完全清除;
• 在大火發(fā)生76天之后,浩南輪終于在2018年5月22日靠港,開始卸貨作業(yè),貨主們則陸續(xù)收到通知,需要承擔共同海損、大量額外作業(yè)、轉運、堆存、運輸費用以及保證金。根據MSC當時發(fā)給客戶的通知,所有客戶必須支付一筆金額為USD 750/20'柜,USD 1250/40'柜的額外費用,不然船公司將不負責將貨物運往最終的目的港。
• 2018年5月,本次事件的共同海損理算公司Richards Hogg Lindley將救助保證金定為貨運價值的42.5%,并要求進一步將11.5%作為共同海損存款。即貨不在燃燒區(qū)的貨主想拿到貨也可以,交54%CFR貨值的擔保;沒有保險的貨主,需要預繳54%CFR貨值的現金擔保金。
根據新加坡運輸安全調查局(TSIB)在火災發(fā)生半年后發(fā)布的報告顯示,浩南輪大火的嚴重程度使調查組無法最終確定起火原因,但最有可能是由一批二水二氯異氰尿酸鈉(SDID)引起,這些物質存在于干漂白劑、洗碗劑、清潔產品、游泳池消毒劑和污水處理產品中。
在本次事件中,浩南輪前部的集裝箱幾乎全滅,之后馬士基在阿聯酋船廠將該輪切成兩半,并決定將該輪后半大部拖回韓國船廠重建。
2019年,在失火事故發(fā)生近17個月后,修復的浩南輪改名“馬士基哈利法克斯”輪(Maersk Halifax),已重新投入使用。
Anyway,海運航線千萬條,購買保險第一條;不想遇上“黑天鵝”,瞞報危險品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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